“这个《导则》是针对市场反馈的问题,作出详细化的指导,可谓切实将居民居住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。”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告诉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。
4月21日,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了《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《导则》”),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划设计、单体设计、室内环境、室内装修、应用技术等提出了具体要求。其中特别提到,公寓型租赁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,宿舍型租赁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。
严格限制人均面积
《导则》将保租房分为了三类,包括:住宅型租赁住房,即供家庭租赁使用的居住建筑;宿舍型租赁住房,即有集中管理且供企事业单位等单身职工租赁使用的居住建筑;公寓型租赁住房,即有集中管理运营且供该市各类人才租赁的,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建筑。
本次《导则》对住房面积作出了详细要求。整体而言,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,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、适老性等新需求。住宅型租赁住房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;宿舍型租赁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;公寓型租赁住房原则上适用1至2人居住,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。
关于对人均使用面积的限制,关荣雪指出,此举不仅将有效提升租户居住舒适度,也或有强化租赁住房监管之举,进一步来讲,或将有效打击出租房通过打隔断增加住户、收益等乱象,以保障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保租房依然会坚持实行设计方案专家审查制度,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全装修设计方案审查两个阶段进行。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通过方案审查机制,落实《导则》各项标准,严把保租房品质关,提升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。
居住品质再上台阶
“宿舍型租赁住房和公寓型租赁住房应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会客厅……”除了对居住面积作出要求外,本次《导则》还对附属空间、设施制定了细则,以提升居住品质。如要求上述两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的会客厅,在其附近设置智能快件箱,还可配置公共洗衣房和公共活动空间,方便租户生活。套内无卫生间的房型要设置公共卫生间及盥洗室。
此外,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交付标准统一为全装修成品交房,且可以根据市场需求,配置必要的电器、家具等设备设施。《导则》甚至关注到了非机动车停车的问题:对目前尚无非机动车停车指标规定的宿舍型、公寓型租赁住房,以栋或楼群为单位进行配置并给出最低配置要求,其中宿舍型租赁住房按照40辆/1000平方米、公寓型租赁住房按照20辆/1000平方米进行配建。
同时,在住房公共入口处宜设置人脸识别装置,与门禁、住户识别、房租缴纳及入住管理联动构成居住人员管理系统。项目设计还要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特点,推广使用智能化适老产品,公寓型租赁住房应设置智能门锁。保租房还将加强消防物联网等智慧消防建设,与其他智能化建设同步设计建设,充分利用物联网、大数据等信息技术,实行动态监管。
《导则》提出,项目应结合周边地区设施实际和不同租住人群需求,并兼顾全生命周期内的适应性,建设产业、居住、服务相融合的活力社区。倡导保租房营造尺度适宜、功能丰富的活力交往空间,满足不同租住人群需求,住区可设置一定面积的室外运动场地,增加交往空间设置,因地制宜设置室外晾晒场地,提高空间使用率。
“对于租房者而言,《导则》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划设计、室内装修、配套设施等方面均给予了优质建设指导,不仅实现租房群体‘有所居’,还要较大程度上满足‘优居’。”在关荣雪看来,本次《导则》的积极作用非常明显。对于租赁市场而言,《导则》意味着北京市正不断优化租赁市场,从加大住房供应力度到完善配套设施,同时兼具严格把控人均面积等举措,由此可见,优化与监管共存,将全面推动北京租赁市场平稳高质量发展。
而文件中对居住品质的关注,则能够对以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,促进开发商积极探索新发展、新建设模式,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产品多元化发展。“此举对其他城市也将起到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,进一步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化、优质化建设。”关荣雪预测称。
据了解,“十四五”期间北京市将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,计划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、非居存量房屋改建、产业园区配套用地、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、新供应国有土地、存量房屋转化等多种渠道,建设筹集房源40万套(间)。
(文章来源:中国经营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