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直公积金中心发布《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。浙江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、受疫情影响的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,并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从1200元/月提升至1500元/月。以上优惠政策即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
(文章来源:第一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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