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通知》明确,专项整治工作分为部署准备、自查自纠、联合检查、总结评估4个阶段。8月底前,各有关单位、各区要做好交通物流、水电气暖、地方财经、金融、行业协会商会等5个领域和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、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、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的自查自纠。9-10月,市、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开展联合检查,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,对重点部门、重点区、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实地开展抽查,对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、坚决取消,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、行业监管、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,对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。11月,结合国家和本市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,做好相关工作总结评估。
《通知》要求,建立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机制,加强对北京市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。市、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、密切协作配合,加强工作调度,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、按期落实。
(文章来源:蓝鲸财经)